2022年12月6日,交通运输部公布了最新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》,其中对罚款金额方面做出了大幅调整,对网约车证件缺失的予以分别罚款,具体内容如下:

(一)未取得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》的,对网约车平台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;

(二)未取得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》的,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;

(三)未取得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》的,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。

需要注意的是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》修改版发布后,各属地还未发布相应的法规,具体执行标准还需以地方法规为准。不过近年来网约车监管越来越完善和细化,罚款金额调整也只是时间问题。